关于严肃考风考纪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严肃考试纪律,倡导诚信考试,杜绝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,现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提前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前教育工作
各学院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,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,宣传有关考试管理、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提高学生诚信考试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,教育学生端正态度,认真复习。
二、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
学校期末考试将于元旦后进行,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考场,加大巡考力度,杜绝作弊行为。
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将于 2016年12月17日进行,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进行,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管理,坚决杜绝考试作弊、替考、助考现象的发生,一旦发现国家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的相关条款要求进行处罚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12月21日至23日之间,要求各学院每天对学生进行考勤,掌握学生的具体去向,原则上不予给假,对于因极特殊事由必须请假的学生,学院一定要调查清楚学生的具体事由,并与学生家长确认后方可准假,同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2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在学生期末考试期间,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工作,加强宣传与动员,通过各种形式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期末考试复习中,争取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学生工作处
2016年12月12日